被執行人已將房款全數支付給開發商(被執行人自付一部分,銀行存款一部分),銀行辦理了典質預報掛號(預典質掛號),開發商在預售房產辦理抵押權掛號以前對銀行存款負擔階段性連帶保管義務的商品房預售情況下,預售的商品房被法院預查封后,開發商或被執行人以仲裁或訴訟體式格局解除合同的,不得對抗人民法院的執行,人民法院可以繼續執行預售房產。深圳律師今天就來講講有關的一些問題。
人民法院在辦理預售商品房預查封時,除向房產掛號部分投遞預查封無關法令文書以外,還應實時向開發商投遞預查封裁定和協助執行通知書,告知預售商品房已被法院預查封,擅自向被執行人退款承擔法律責任。
在人民法院辦理預售商品房預查封后向開發商投遞預查封裁定和幫忙施行通知書前,開發商已退還給被執行人的款子,在變價款中預先扣除支付給開發商。向開發商投遞預查封裁定和幫忙施行關照書后,開發商私自退還給被執行人的款子,由開發商自行追索。
關于開發商已退還銀行的響應款子,在變價款中預先扣除支付給開發商。開發商還沒有退還銀行響應款子的,在變價款中預先扣除銀行存款相應款項支付給銀行,并通知開發商。
對于被執行人與案外人(含配偶)共有的財產安全以及我國未成年學生子女名下財產,如何進行執行?
見效法令文書僅載明被執行人個工資債務人,關于下列財產,執行法院可以執行。
(一)被執行人配頭名下的取款、股權(股份)、金融理財產物等,婚后掛號在被執行人配頭雙方名下的房產、車輛以及婚后掛號在被執行人和其配偶雙方名下的房產、車輛等財產;
(二)掛號在被執行人及其別人名下的共有財富以及掛號在案外人名下但案外人抵賴屬于被執行人財富或批準作為被執行人財產接受強制執行的財產;
(三)關于被執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與其支出顯然不相稱的較大數額取款,掛號在被執行人未成年子女雙方名下的房產、車輛或許掛號在被執行人和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等,執行法院可以執行。
關于共有財富,應該后行實物分割后執行,但不能實物分割或分割會導致財產價值明顯減損的,執行法院可以整體處置。
關于措置后變價款的施行,以被執行人在共有財富中所占份額為限。被執行人在共有財富中所占份額,以掛號公示為準;沒有掛號公示的,根據出資額肯定;不克不及肯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但關于被執行人配偶單方名下以及被執行人與其配偶雙方名下的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以1/2份額為限執行。
共有人或者未成年人子女基于實體權利提出異議的,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對于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對于無證房產根據幫忙執行文書辦理產權登記有關問題的函》的通知,各級人民法院在施行步伐中,既要依法執行逼迫施行職責,又要恭敬屋宇掛號機構依法享有的行政權力:既要保證執行工作的順利開展,也要防止“違法建筑”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房屋通過協助執行行為合法化。
施行步伐中措置未辦理初始掛號的屋宇時,具有初始掛號前提的。施行法院措置后能夠依法向屋宇掛號機構收回《幫忙施行通知書》;暫時不具備初始掛號前提的,施行法院措置后能夠向屋宇掛號機構收回《協助執行通知書》,并載明待房屋買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關手續具備初始登記條件后,由房屋登記機構按照《協助執行通知書》予以登記。
不具備初始登記條件的,原則上進行“現狀處置”,即處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備初始登記條件的現狀,買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權利現狀取得房屋。后續的產權登記事項由買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負責。
施行法院向屋宇掛號機構收回《幫忙施行通知書》,屋宇掛號機構覺得不具備初始掛號前提并作出書面解釋的,執行法院應在30日內按照法令和有關規定,參照行政規章,對其說明理由進行審查。理由成立的,撤銷或變更《協助執行通知書》并書面通知房屋登記機構:理由不成立的,書面通知房屋登記機構限期按《協助執行通知書》辦理。
深圳律師了解到,在人民法院團體措置前,共有人違心領取被執行人應有份額部分對應的價款請求消除施行,債務人和債務人對此予以認可的,人民法院可以準許。處置時鼓勵共有人積極參與競買,共有人競買成交后僅需支付被執行人應有份額部分對應的價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