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有身份證可以起訴離婚嗎
只有身份證是不夠的,您需要攜帶離婚起訴書、光明離婚起訴律師身份證、結婚證(如果沒有結婚證,可以去結婚登記的民政局開具婚姻狀況證明)、如果是去對方經常居住地起訴需攜帶對方經常居住地證明(被告居委會或者物業開具,現在很多居委會或物業不愿開具此證明。
還有一種方法,如果被告辦理過居住證,還可以委托律師去公安局調取該居住信息),如果是對方戶籍地攜帶對方戶籍證明,最好一式三份,一份給法院,一份會寄給被告,最后一份您留下自己備用。
二、起訴離婚有哪些流程
1、原告提起民事訴訟,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立案;
2、申請立案的時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以及訴訟費;
3、原告就其訴訟請求需要提交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據,比如財產的證據,孩子撫養的證據;
4、法院立案后會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會開庭審理,并作出判決。
三、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
1、結婚證、房產證、身份證等。
這類證據在離婚訴訟中非常重要,可以說,缺少了它們,當事人往往很被動。不過,這些證據證明目的一般不會因為一方當事人隱藏、銷毀證據而遭擱淺,畢竟,這些證據在相關部門都有備案:結婚證可以通過民政部門的婚姻狀況證明替代;房產證可以在房管局查詢;身份證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詢中心開具證明;
2、銀行存單、股票賬戶等。
這類證據跟第一類證據有相似之處:有據可查。但是,這類證據具有自己的特點:對應的權益容易變更、變現。所以,在收集和保存該類證據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做好固定工作。尤其是股票賬戶,由于股市波動導致帳戶市值的不穩定增加了證明難度;
3、法定離婚事由的證據。
婚姻法第32條第2款規定的法定離婚事由已經說過很多次了,此不贅述。能夠證明一方或雙方具備了法定離婚事由的證據,是非常關鍵的,往往也很難收集。其中,證明一方犯罪是比較容易的;證明家庭暴力、賭博等惡習則非常困難。證明重婚比較容易,但是,證明分居或同居則比較困難;
4、過錯損害賠償證據。
過錯損害賠償的證據類似于法定離婚理由的證據,但是,在實際效力上往往非常脆弱;甚至,有時候,我們想當然的一些“證據”,到了法庭上,法官根本不予理睬。比如,通話記錄、聊天記錄等(這些證據可以輔助其他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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