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見的合同類型有哪些?
1、雙務合同和單務合同。
深圳擬審合同律師根據雙方權利義務的分擔方式,將合同分為雙務合同和單務合同。
2、有償合同和無償合同。
根據當事人的權利是否以償還為代價,合同可分為有償合同和無償合同。
有償合同需要支付費用,而無償合同則不需要。在我們的生活中,保管合同和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償合同或無償合同。這取決于雙方之間的協議。如果沒有約定支付保管費和借款費,則為無償合同,否則為有償合同。
3、諾成合同和實踐合同。
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標的物為要求,合同可分為諾成合同和實際合同。
4、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
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具體的形式,合同可分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二、合同的基本內容是什么。
(一)當事人的名稱、姓名、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格或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三、如何規定合同無效和可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以下情況: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簽訂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違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深圳擬審合同律師講以下免責條款:
(一)對方人身傷害;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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