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婚姻走到盡頭,往往涉及財產關系的變更,也就是說會涉及夫妻共有財產的重新分配。近日,由龍崗區離婚律師代理的離婚案件得到解決,幫助我們的委托人王女士迅速擺脫了婚姻的不幸,挽救了她的財產。
2019年7月,迫于結婚的壓力,王女士匆忙嫁給了她剛認識的劉先生。婚后,雙方經常因為瑣碎的生活而發生沖突,王女士還發現劉先生在事業和與父母同住的問題上撒了謊。2020年10月分居后,王女士多次未能與對方協商離婚,因此她求助于龍崗區離婚律師,希望盡快離婚。
龍崗區離婚律師接到王女士的案子后,王女士告訴律師,她希望在《民法典》實施前與丈夫協議離婚。當時已經是12月份了,距離民法典正式實施只剩下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律師趕緊聯系該男子協商。男方同意調解離婚后突然反悔,我們迅速改變處理策略,幫助王女士認真收集日常出行記錄、銀行流水、網購記錄、出行地點證據、兩人聊天記錄、資金轉賬記錄等證據。
2021年1月,法官認為雙方可以安排了線上庭審。法庭之上,劉先生虛假信息陳述,對法官的諸項詢問均以信號處理不好為由故意避而不答,面對生活如此窘境,我方公司及時有效轉變教學策略,建議承辦法官認為雙方工作安排以及線下開庭。
在案件轉到線下審理后,這名男子拒絕離婚,理由是他們情緒良好。 我們反駁,顯示分離開始以來女性的每日旅行記錄、地點信息、網上購物記錄信息等證據支持男性的說法是不真實的。 而我們的搜查轉移到了男方與原單位之間的糾紛判斷上,男方威脅女方給單位制造麻煩聊天記錄,以及其他成功證明男方婚前存在隱瞞工作條件、不當行為等重大問題的證據。 該男子以她的名義要求分割30多萬元的理財產品、銀行卡存款、公積金、金銀首飾等財產。 我們使用詳細的銀行賬戶和轉賬記錄來證明部分購買金額來自該婦女婚前的個人財產,部分來自她母親的轉賬。
庭審結束后,龍崗區離婚律師與法官進行了溝通,并就整個案件提交了書面陳述,表達了我們與王女士離婚的堅定決心。最后,法院接受了我們的觀點,裁定王女士和劉先生離婚,共同財產只有兩萬元,保留了我們的絕大部分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在男方堅決反悔同意離婚的困境下,家庭律師通過了詳細的證據,成功地證明了雙方婚姻基礎薄弱,同居時間很短,男方的不當行為對我們有利的三個關鍵點。最終取得了即決起訴定罪的成功結果。
龍崗區離婚律師進行提示,草率結婚,婚后很可能面臨若干相關法律環境風險,最好的選擇是聯系龍崗區離婚律師,讓專業的律師保障我們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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