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之間關系可以確認與否認,又稱為血緣社會關系的指認與否認,是指在父母教育子女身份管理關系的確認中,對于血緣家庭關系發展存在問題與否所做的不同研究方向的努力,或者對血緣關系認識上的積極影響肯定與消極否定。對于婚生子女的生父或子女身份,既有指認,也有不可否認,而對于我國非婚生子女的血緣關系我們通常企業只有指認的形成,也有極少數的否認情形。兩種主要方向不斷相互對立,一方指認時,通常另一方否認,一般都是按照公司最初提出動議者,分為指認和否認。接下來就由羅湖區律師事務所為您講解親子關系的確認和否定制度的整體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親子關系的確認
親子關系的確認是指非婚生子女與生身父親之間血緣關系的確認。對于親子關系明確、家庭生活穩定的生母或子女,生父的認定應以審慎的方法、正當的目的進行。司法實踐中,非婚生子女被要求支付撫養費、非婚生子女被要求確認親子關系的存在以繼承生父遺產時,經常發生親子關系確認的糾紛。說到非婚生子女的繼承問題,首先要考慮的是是否有證據證明親子關系的成立。非婚生子女作為其生母的繼承人,可以基于出生事實進行確認,其身份一般不需要特別證明。
二、親子關系的否認
親子之間關系的否認多見于具有自己父親進行身份的男子對婚生子女的否認。因此,親子活動關系的否認也指婚生子女的否認,其意為丈夫可以證明在受孕期間未與妻子有同居生活行為或其他相關證據研究證明對于子女非丈夫所生,而否認子女是親生父母子女的行為。
三、確認和否認親子關系的方法
1、在司法實踐中,親子鑒定是確認和否認親子關系的常用方法,證據推定方法是對親子鑒定的補充。親子鑒定是指運用遺傳醫學和相關學科的理論和技術,根據后代的遺傳特征和父母之間的遺傳規律,采用一種技術來確定親子關系是否存在爭議。
2、在中國,科學的親子鑒定出現在20世紀80年代初,采用人類白細胞檢測的方法。但是,它的準確性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因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中能否使用人類白細胞抗原進行親子鑒定的批復》確定了親子鑒定的基本規則,要求辦案人員在進行親子鑒定時要綜合分析判斷。
3、隨著社會科學管理技術的進步,人們對于現在我們已經發展能夠充分利用現代醫學、生物學和遺傳學的理論和技術,從子女和親代的形態構造或生理機能方面的相似特點,分析研究遺傳特征,判斷自己父母和子女教育之間以及是否需要具有良好親子關系。目前,鑒定親子關系用得最多的是DNA分析方法鑒定。檢材主要包括為人的血液,另外,人的毛發、唾液、口腔細胞及骨頭等都可以用于親子鑒定。
4、需要指出的是,一方面親子鑒定不能強制執行,另一方面,拒絕親子鑒定的一方應承擔不提供證據的法律后果。 但是,被告拒絕配合親子鑒定并不意味著原告確認或否認親子鑒定的主張必須得到法院的支持。 《婚姻法》第三司法解釋中,《婚姻法》第三司法解釋第二條規定,一方提供必要證據時,如果沒有相反證據,另一方不配合親子鑒定,處理這種問題的方法不是處理這種案件的原則。
因此,這兩項規定表述為人民法院“可以”推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權的親子關系確認成立。 通過對立法技術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可以”與“應當”是不同的,也可以可以不可以。 司法解釋起草人選擇“可以”一詞,是指當事人一方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拒絕進行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證據的規定處理爭議。 但它不能是絕對的,因為真正的血緣關系不是建立親子關系、穩定親子關系的唯一要素。 婚姻家庭和諧穩定,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仍然是人民法院處理親子關系案件所應遵循的原則。 對本文司法解釋的機械理解,可能導致法官盲目追求血緣關系的真理,忽視當事人在長期共同生活中所形成的情感,損害當事人現有的家庭模式和現實生活利益。 裁判員應盡量避免這種不利的裁判效應。以上就是羅湖區律師事務所為您講解親子關系的確認和否定制度的整體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類似的法律問題,還請羅湖區律師事務所為您做一對一的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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