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糾紛一直是一個爭議不斷的話題,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系就不會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后,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那么父母房產繼承有哪些規定,深圳遺產繼承律師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房產繼承有哪些新政策?
(一)承繼必須在被繼承人殞命后開端。法令劃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等待權,假如被繼承人沒有殞命,承繼瓜葛就不會產生,唯獨在被繼承人殞命當前,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遺言繼承權的完成,必須存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正當遺囑和被繼承人已死亡,否則遺囑繼承關系也不會發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產子女就不能繼承。父母意愿將自己的房產贈與子女是可以的,但這種行為叫生前贈與,不叫繼承。
(二)承繼遺產的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正當繼承人,即法定繼承人或遺言繼承人。我國繼承法肯定的法定繼承人有:配頭、子女、怙恃、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怙恃。
(三)繼承人依法獲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小我私家所有的正當財富或者是依法能夠承繼的別的正當財富權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財富、伉儷共有財產以及合伙財產不加分割作為遺產來繼承。像這樣的財產必須分割以后屬于死者個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遺產。一切非法所得的財產不屬于遺產,不得繼承。
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的解說】遺產是自然人殞命時遺留的小我私家正當財富。按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法定承繼、遺言承繼、遺贈和遺贈撫養和談的效能】承繼開端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承繼的接收和廢棄】承繼開端后,繼承人廢棄承繼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曉得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收或許廢棄受遺贈的暗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伉儷配合財富】伉儷在婚姻瓜葛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人為、獎金、勞務報酬;
(二)出產、謀劃、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承繼或許受贈的財富,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余應當歸配合所有的財產。
伉儷對配合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現在房產過戶還收費嗎?
過戶主如果涉及公證題目,還是需要一定的費用的。
(一)辦理房地產證明書戶口手續,在繼承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刊出戶口,辦理殞命證明書
(二)必須向區或市公證處(原進口商社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地產承繼分為遺言承繼和法定承繼兩類。需求提交的資料如下
1.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讓渡手續需求房產證或其他憑證:
3.能夠證實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支屬關系的戶口簿或其他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讓渡手續需求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遺言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材料:繼承人立的遺言(該遺言必須是公證的遺言,其他形式的遺囑不能認定其真實性,暫時不采用)。
(三)辦理屋宇讓渡登記,申請人為繼承人或遺贈人。
申請人應該向掛號構造提交如下文件:《房地產掛號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書(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明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書或遺言公證書、遺贈公證書(原件)、權利稅征稅證明書(原件)。
(四)遺產不同于法定承繼和遺言繼承,需要繳稅。
(1)公證費:按房價的2%領取
(2)評估費:按房價0.5%領取。
(3)契稅:按房價的3%繳納。
(4)地皮增值稅:按房價的1%征收。
(5)所得稅:按房價的1%繳納。
(6)屋宇產權登記費: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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