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電子器件的廣泛應用,打印遺囑和視頻遺囑也越來越多地進入了人們的生活。在民法上貫徹與時俱進、以人為本的立法精神,增加了關于打印遺囑和錄像遺囑的法律規定。怎樣做好一份合格的打印或錄像遺囑?印刷遺囑要注意什么?視頻遺囑應該如何拍照?有人可以為遺囑作證嗎?下面深圳遺囑律師為您解答打印遺囑和視頻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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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新增加了打印遺囑的內容
繼承編第1136條對民法典作了規定:
印出的遺囑必須有兩名以上見證人出席見證。在遺囑的每一頁上,立遺囑人和見證人都要簽字,注明年月日。
見證人的范圍由民法繼承編第1140條規定: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其他沒有資格作證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益關系的人。
由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民法》繼承編解釋第(一),第24條對與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有利益關系的人作了具體解釋:繼承人,受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伙人,亦應被視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利益。無法為遺囑作證。
上述法律及補充說明,充分保障了立遺囑人的合法權益和遺囑的法律效力,使立遺囑人能夠更好地表達其遺產分配的含義。
怎樣制作一份有效的遺囑
首先,要建立一份有效的打印遺囑,必須有兩名以上證人出席見證。
其次,立遺囑人自己或者在見證人、遺產無利害關系人的幫助下,將設立遺囑的意思表示輸入計算機。
再次,將完成輸入的遺囑打印成紙質文件,立遺囑人和見證人在紙質遺囑的每一頁上簽字并注明日期。
民法中新增加了視頻遺囑的新內容。
在某些特殊人群中,如文化程度不高或殘疾人等,比其它幾種遺囑方式更適宜設置錄音、錄像遺囑。
繼承編第1137條對民法典作了規定:
通過記錄、錄像等方式建立的遺囑,應有兩名以上見證人在場。立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錄音,記錄他們的姓名或人像,年月日。在錄音、錄像遺囑中見證人和打印遺囑同樣適用,符合《民法》繼承編第1140條的規定。
記錄、錄像遺囑的法律效力不同于其它遺囑形式,記錄、原始視頻遺囑具有比其它拷貝更大的法律效力,而且由于科技的迅猛發展,科技型產品的錄像功能附帶了美顏效果,立遺囑人在選擇遺囑格式時要注意,若在開啟美顏功能狀態下制作的視頻遺囑不是按照正常面部的原貌,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
為了避免錄音,在錄像遺囑存在偽造情形時,如果立遺囑人對其制作的錄音、錄像遺囑有異議,可以向法院提出舉證和通過追溯技術解決錄音問題,對遺囑的真實性進行證明,保證其合法權益。
有關問題
問題:立遺囑人不能使用計算機,如何證明打印遺囑的真實性?
A:可以用兩種方式來證明打印遺囑的真實性:請遺囑見證人展示在打印遺囑時的錄像,但是見證人應該把制作遺囑的整個過程記錄下來,包括但不限于打印遺囑的輸入和打印。印完遺囑后,立遺囑人和見證人應在每一頁上簽字并注明日期;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法院確認打印遺囑的有效性,并由法院來確定該遺囑是否有法律效力。
問題:偷拍語音和圖像是否算視頻遺囑?
A:偷錄的聲音和視頻不屬于合法合法的錄音,視頻遺囑。繼承編第1137條規定:“在遺囑中,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須有兩名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立遺囑人及見證人的姓名、年月、月、日應以錄音錄像記錄在案。見證遺囑人的身份不再重復,錄像帶上必須記載遺囑人及見證人的姓名和肖像,否則也不能稱之為合格的錄音錄像遺囑。深圳遺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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