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科醫生在未成年患者無監護人陪同的情況下進行人工流產,未向有關部門報告情況,檢察機關要求依法追究有關醫療機構和人員的責任。深圳市醫療糾紛律師獲悉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典型的侵犯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其中包括孫強奸案。
基本案情
2020年12月,孫某汝和孫某某(女,未成年人)通過網絡認識。自2021年2月起,孫某汝多次通奸孫某某,明知孫某某不滿14歲,導致其兩次懷孕流產。孫某某的母親得知此事后報警。2022年1月27日,遼寧省東港市檢察院以強奸罪起訴孫某汝。同年3月21日,東港市法院判處孫某汝有期徒刑十年。
經調查,孫某于2021年10月帶孫某到東港市某門診部進行人工流產。門診婦科醫生季某某在知道孫某是未成年人,沒有監護人陪同,簽字確認的情況下進行人工流產,未向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報告情況。此外,據核實,門診部沒有計劃生育手術資格證書。
東港市檢察院發現門診醫務人員未履行強制報告義務后,向東港市衛生局報告了有關情況,并提出了檢察建議,要求醫療機構和人員依法追究責任。根據調查核實的事實,東港市衛生局對涉案門診部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罰款2萬元,取消有關部門;暫停執業活動6個月的行政處罰。
為有效推進強制報告制度的實施,東港檢察院會同市衛生局組織轄區內有關醫療機構開展了為期一周的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專項培訓,通過電子屏幕、微信、宣傳口號等形式組織法律法規宣傳,有效提高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依法強制報告意識。
律師說法
深圳市醫療糾紛律師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關于強制報告制度的規定,醫務人員有義務發現未成年人涉嫌及時報告。醫務人員履行強制報告義務,對及時發現、阻止侵犯未成年人犯罪、保護未成年人免受持續侵害具有重要意義。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等9個部門關于建立侵犯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2020年9號)。
其中,14歲以下婦女未成年人懷孕,必須報告墮胎。有關單位和人員發現這種情況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或者報告。醫務人員強制報告不僅是幫助未成年人及時擺脫危險的重要途徑,也是發現犯罪、收集證據和證據的重要手段。民營、公共醫療機構是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的強制報告義務主體,應當嚴格執行《強制報告法》的規定。深圳市醫療糾紛律師講執行無效、隱瞞、不報告的,應當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和醫療機構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