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遷房屋分類及交易風險。深圳拆遷動遷律師為你解答。
一、搬遷房屋分類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類:一類是重大市政工程搬遷居民建設的配套商品房或購買的中低價商品房。例如,如果黃浦江兩岸的世博會被拆除,根據有關規定,被安置人取得配套商品房的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不能在取得所有權后3年內上市。
另一種是由于房地產開發等因素,拆遷公司以其他方式安置或購買中低價商品房(與市場價格相比)。與普通商品房相比,這類商品房沒有區別。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無轉讓期限,可自由上市交易。
二、動遷房屋交易風險
因此,在購買拆遷安置房屋時,首先要了解安置房屋的性質。一般來說,已完成的安置房屋可以查詢其五份證書,也可以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產權信息。拆除不同類型的安置房屋,雙方承擔不同的交易風險。
由于交易時間長,受市場因素影響,買方往往需要承擔巨大的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房價上漲后,故意后悔,發現合同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自,逃避法律責任,追求自己的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如果你買了一套沒有定位的安置房,風險就會更大。雖然買賣雙方都可以知道房屋的一般位置,但不能確定安置房屋的具體結構、方向、社區環境等。竣工后,轉讓程序將需要更長的時間。因此,在購買此類財產時,簽訂有效、可操作的銷售合同是非常重要的。除一般銷售合同的主要條款外,銷售合同還需要明確規定增加房屋購買等費用的支付方式和延期交付。
一般來說,購買此類房屋,可以根據《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合格合同,確保銷售合同的有效性,明確約定具體細節,防止對方后悔,最好由專業房地產律師指導。
與第一類安置房相比,第二類安置房與一般商品房相同,風險相對較小。
搬遷房產證必須提交以下材料:(1)《上海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2)身份證明(復印件);(3)搬遷單位原房產證(原件);(4)《搬遷協議》(原件);(5)地籍圖(原件兩份);(6)房屋平面圖(原件兩份);(7)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具體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